来源:大河网-大河报 作者:耿海军
行人闯红灯、翻护栏该怎么罚?7月25日,广州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交通秩序整治大会上发表了如下看法:“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,一种手段处罚效果不理想,就用另一种手段处罚。最好罚他一个月1/3的工资,就没人再敢违章了。”(见7月27日《成都晚报》)
仅闯一次红灯就需罚掉月工资的1/3,处罚是否过重?若按2007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40187元计算,职工月平均工资达3348元,其1/3便是1116元,这是执法还是在大街上抢钱?
街头闯红灯、翻护栏固然与个别行人自身素养有关,但也和许多城市的软硬件建设不够完善和细致脱不了干系。比如,有的地方留给行人的绿灯时间太短;有的地方没有建造天桥或者有天桥但上下很不方便;有的地方汽车道越修越宽而人行道却越来越窄,行人还得与非机动车以及乱停乱放的车辆共同争抢空间……
整顿和改善公共交通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,必须进行综合治理。遗憾的是,张桂芳竟然讲出这样的话:“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适用,就从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找条款;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还不行,就从民法、刑法上找依据;能合并使用的手段就合并使用,争取最大的整治效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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